经财务处审核,学工处与各二级学院前期多次工作,截至2025年12月15日,尚有33名同学存在欠缴学费情况。根据《建东职业技术学院学籍管理办法(修订)》第二章第七条规定“每学期开学时,学生必须按学校规定的日期,财务部门缴费...开学后2周内未按学校规定缴纳学费及其他有关费用且未办理缓缴手续者...不予注册”。经财务处上报,教务处审核,院长办公会同意,对以上在籍学生在校内教务管理系统及学信网做暂缓注册处理,现对以下名单予以公示。
公示期:2025年12月16日-12月30日,若有异议,请在公示期内向教务处反映,联系电话0519-85137361。
教务处
2025年12月16日